小编导读:近日江苏扬州财政局发布了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事项的通知,高顿网校小编已为大家整理了相关信息: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2015年5月4日-29日
  友情提示:若是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如若是代领,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均需携带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领取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4年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及时间
  证书领取地点:
  1、在市直、广陵区和开发区审核的考生,到扬子江北路471号财会服务中心105室会计处领取,联系电话:0514—87365377。
  2、在邗江区审核的考生请到兴城西路185号邗江区财政局(区委党校内)会计科领取,联系电话:87862273。
  时间:请于5月4日—29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1:45、下午14:30—16:45。
  3、在宝应、高邮、江都和仪征审核的考生请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二、领取证书所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