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核算的内容,是指应当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的收付,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的收入、转存和付出、结存等。有价证券的收付,主要包括有价证券的购人、无偿取得、债务重组取得;有价证券的有偿转让、抵债、对外投资、捐赠;有价证券的利息和股利、溢价与折价的摊销;有价证券的期末结存、减值等。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等的购入、自行建造、无偿取得、债务重组取得、融资租人、接受捐赠、出售、转让、无偿调出、捐赠、减值等。
  
  (三)债权债务的发!R和结算
  
  债权的发生利结算,主要包括债权的收回及孳息、债务重组、债权减值等。
  
  债务的发生和结算,主要包括债权人变更、债务的偿还及孳息、债务重组及免偿等。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资本、基金的增减,主要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基金等的增减变动。如实收资本(股本)的取得和企业增资、减资;资本公积的形成、转增资本;基金的提取、转入、使用和给付等。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的计算,如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代加工、代管、代修收入和出租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收益等营业外收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的确认与结转。
  
  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如生产成本的汇集、分配与结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的汇集与结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建造合同成本、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同定资产减值准备、捐赠支出等的确认与结转。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如将收入和相配比的成本、费用和支出转人本年利润,计算利润总额;将所得税转入本年利润.计算净利润;年终结转本年利润:所得税的计提、缴纳、返还和余额结转,递延税款的余额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