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记账本位币
  
  各单位日常的生产经营、业务收支等活动多数表现为实物运动.如厂房、机器设备和其他财物的进出核算等,由于这些实物的计量单位干差万别,有重量、长度、容积、台、件等,无法在量上进行比较.不便于实物管理和会计计量、计算。为全面反映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收支、经费划拨等日常活动情况,会计核算客观上需要有一种统一的计量单位作为各种实物的计价度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因此,会计核算选择了货币作为计量单位,用货币形式来反映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活动的全过程。
  
  记账本位币,是指日常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用以计量的货币,也就是单位进行会计业务核算时所使用的货币。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我国境内具有广泛的流通性。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便于会计信息口径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