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15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进行证书办理,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15年10月8至10月19(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11号管委大楼1501室;
  咨询电话:86769961。
  注:逾期未办理者需到我单位加盖公章后自行到市考试中心指定地点办理(贵州路69号服务大厅(415室))。
  二、办证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
  2、2015年度的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原件;
  3、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
  4、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均为原件);
  5、经办人代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考生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注意事项
  1、填表说明见青岛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2、单位意见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需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
  3、相关表格可从青岛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4、其他相关事宜,请参考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关于办理2015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