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岛市2015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2015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
  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将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每周二、周三、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节假日休息)
  二、发放地点
  葫芦岛新区劳动大厦主楼6楼610房间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本人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尚未获得高等学历证书的在校生,还应持有学生证及复印件。
  (二)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红蓝底不限)二寸1张,一寸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