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初、中级第二批)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凡通过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于2015年9月18日前在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资料的考生,即日起证书开始发放。领证人员需在西安市会计网上进行预约,请按照预约时间持预约单、本人身份证及办证序号(附件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到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领取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5:00-17:00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
  领取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华弘大厦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