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初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安徽省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初级)已经公布。现将我市合格人员名单予以转公布,并就资格证书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公告通知相关考生,并按要求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一次报名条件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发证。
  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每人须填报《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提交近期二寸照片两张(一张贴在登记表上,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在登记表上压照片右下角盖章,另一张用于证书)。同时,需附带身份证、准考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中级合格人员待省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上述材料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于11月30日前集中报送我局,以便统一办理资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楼西(市棋盘山路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