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公布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在网上交纳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考试用书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快递只适用江苏省省内)。网上交费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12月5日,逾期后果自负。
2、网上交费流程:进入报名首页——登录——选择已报名省份——填写报名注册号、密码与附加码——选择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可打印“支付结果”。
3、准考证打印:2016年5月3日-13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