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即2015年11月23日起,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开始发放。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市属各单位的考生领证地点:嘉兴市东升路1042号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内,嘉兴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2、3号窗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