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证书已到,请在新津报名点参加报名的考生,到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领取。
本人领取合格证,请务必带上身份证原件。
代领人领取合格证,请务必带上代领人与被代领人两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址:新津县瑞通路146号(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