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领取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度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全科合格人员的文件、证书由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制作。资格证书由杭州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及所属各区、县(市)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代为发放。现将证书领取条件通知如下:
1、领证人员:通过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初级2科目、中级3科目);
2、领证时间:初级证书已在2015年中旬开始发放,还未领取的合格人员请尽快至当地会计管理部门领取中级证书领取从2016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止(正常工作日);
3、领证地点: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地的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