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阶段:财政专户管理阶段(1996—1999年)
  199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重新界定了预算外资金的性质,预算外资金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出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这一预算外资金的定义发生了重大转变,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再是部门、单位,而是政府,预算外资金的性质是财政性资金,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同时要求预算外资金必须统一纳入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进行管理。预算外资金的预算管理方式的特点主要是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不进入国家金库,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但这种资金的预算分配使用权财政还无法完全控制,基本上要全额返还单位使用,我们将这一阶段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的方式概括为财政专户管理。
网校二维码
扫一扫微信,*9时间关注CMA考试时间提醒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CMA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CMA考试辅导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报考指南: 2014年CMA考试报考指南 
  考前冲刺:CMA考试试题   考试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