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示例:
例1:货品A,期初结存数量10,加权价10,金额为100,发生业务如下:
先采购10,采购价格11;然后销售10;
成本计算过程如下:
销售时,期初成本金额为10*10=100;本期购入成本:10*11=110.销售后结存数量:10;
采购后,结存单价为:(10*10+10*11)/(10+10)=10.5,销售成本为10.5
在这里要注意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如果是先销售,后采购就变成:销售后结存 [2]  数量为0
销售成本为 10*10=100
采购后成本为 (0*10+10*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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