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每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都会有很大的变动,那么经过这个特殊的年份,想必2021年教材变动是不会小的。税法作为变动最大的科目,每年都会有一些新的变化,今天我们一起看看税法教材都会有哪些变动。帮助大家可以提前做好复习准备。
CPA2021年教材有哪些新的变化?变动最大的科目是什么?
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的变化
1、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2、差别税率的规定:新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3、减征或免征契税的新增条款:1)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4、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5、纳税申报更简化。
6、退税规定:纳税人办理权属登记前,因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可以向税务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7、保密规定:为更好地保护纳税人信息安全,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知悉的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城建税的主要变化如下:
一是城建税法取消了专项用途规定。随着预算制度的不断改革,自2016年起城建税收入已由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不再指定专项用途,城建税法不再规定城建税专项用途。
同时,城建税法增加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涉及城建税的相关规定。
此外,为规范城建税的征管,城建税法明确规定了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为不增加纳税人税负,城建税立法平移了现行税率规定。
以上就是在CPA考试【CPA2021年教材有哪些新的变化?变动最大的科目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CPA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