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考试题型共分为单选题、多选题、计算回答题、综合题四大类,其中综合题所占分数最高,其次是单选题和计算回答题,所以小伙伴们在进行税法考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各题型所花时间。
当然了,了解注会税法考试题型还只是开始,考试才是整个环节的重点,相信很多小伙伴已经通过大量的练习去牢记知识点,增加自己答题的熟练度,准备十分充分,所以学姐为大家准备了一些高顿《税法》押题卷的内容,希望能帮到各位小伙伴,想获取完整押题卷的小伙伴也可以点击链接领取。
  【例题1】
根据财税2020年第9号公告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这体现了()原则。
A.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B.新法优于旧法
C.法律不溯及既往
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例题2】
下列应税污染物,在确定计税依据时以污染当量数作为计税依据的是()。
A.噪声
B.固体废物
C.大气污染物
D.水污染物
【例题3】
某鞭炮、焰火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种类型的鞭炮、焰火,2020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当月生产传统型鞭炮2500箱,销售给甲商贸公司130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950
元;其余1200箱通过该企业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980元。
当月生产异型鞭炮1000箱,销售给乙商贸公司65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200
元;将200箱换取火药厂的火药,双方按易货价格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的150箱作
为春节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已知该企业异型鞭炮的不含税最高销售价格为1300元,不含
税平均销售价格为1000元。
受托为县城的丙企业加工一批新型鞭炮,丙企业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800000元,甲企
业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50000元,该企业无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且没有履行扣缴义务,丙
企业收回该批鞭炮后以不含税价1200000元全部出售。其他相关资料:鞭炮的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销售给甲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该企业销售给乙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该企业本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说明该企业没有履行扣缴义务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应如何处理
(5)业务(3)中丙企业用于销售的鞭炮是否应缴纳消费税,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缴纳,(6)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
(7)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金额。(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案】
【例题1】
【答案】D
【考点】税法原则
【解析】对同一事项分别由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体现了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例题2】
【答案】CD
【考点】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
【解析】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①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确定;②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确定;③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④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分贝数确定。
【例题3】
【答案】
(1)销售给甲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950×1300×15%=185250(元)
(2)销售给乙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650×1200×15%=117000(元)
(3)组成计税价格=(800000+50000)÷(1-15%)=10000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1000000×15%=150000(元)
(4)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应按照《征管法》规定,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
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需要缴纳消费税。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如果在检查时,收回的应税消费用品已经直接销售的,按照销售额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应缴纳的消费税=1200000×15%=180000(元)
(6)税法规定,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
(7)依据计算消费税。门市部销售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980×1200×15%=176400(元)用鞭炮换取火药应缴纳的消费税=1300×200×15%=39000(元)作为福利发给职工应缴纳的消费税=1000×150×15%=22500(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合计金额=185250+117000+176400+39000+22500=540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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