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标注册申请和审查核查

  1、申请在先原则

  判断先后的标准为“申请日”,如果两个申请人在同一日就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授予“使用在先”的当事人。

  提示: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2、优先权原则

  (1)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9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享有优先权。

  (2)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享有优先权。
 

  【例题】甲公司于2005年3月1日在美国*9次提出某商标的注册申请,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公司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在中国提出申请,其申请在( )之前提出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A、2005年6月1日

  B、2005年9月1日

  C、2005年12月1日

  D、2006年3月1日

  【答案】:B

  【解析】: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9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3、商标注册申请的方法(P551)

  (1)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

  (2)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4、、商标注册的审查核准(P552)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四、注册商标的变更、续展、转让

  (一)注册商标的变更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例题】商标获得注册后,下列事项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的有(    )。

  A、商标图形

  B、商标文字

  C、注册人名义

  D、注册人地址

  【答案】:CD
 

  (二)注册商标的续展(P553)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续展注册可以无限制地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注册地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次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提示: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P556)
 

  【例题】甲公司于2003年12月1 0日申请注册A商标,2005年3月20日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甲公司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最迟日期是(    )。

  A、2013年12月10日

  B、2014年6月l0日

  C、2015年3月20日

  D、2015年9月20日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本题中,核准注册之日为2005年3月20日,有效期满日为2015年3月20日,加上宽展期,甲公司最迟日期为2015年9月20日。
 

  (三)注册商标的转让(P553)

  1、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

  2、受让人自 “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例题】甲公司将本公司注册商标转让给乙公司,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乙公司开始享有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时间是( )。

  A.甲、乙双方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之日

  B.商标局收到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之日

  C.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之日

  D.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后,予以公告之日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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