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协发布了有关《北京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领取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的通知》,其中确定了2023年参加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的合格人员领取证书的事项,以下为通知全文,一起来看!
各有关考生: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已批准颁发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参加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的合格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全科合格证书,领取时须提供证书编号(以QZ2307或QY2307开头)。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报告厅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领取全科合格证书,可于上述日期之后的工作日领取。
(二)拟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人员,可在领取全科合格证之后进行入会申报,申报流程可登录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会员办事指南-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http://www.bicpa.org.cn/p1/fzyhygl/20230505/51000.html)查看。
四、咨询电话
领证咨询电话:010-88228898。
入会咨询电话:010-88221023。
北京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