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2024年新规定主要是加了一条不能报考的情形,也就是:已报名参加2024年8月31日-9月1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考试者。
新疆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2024年新规定
一、新疆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2024年新规定是什么?
新疆注册会计师报名条件2024年新规定如下:
(一)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情形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报名参加2024年8月31日-9月1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考试者。
4.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或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
二、注册会计师免试规则是什么?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的考生免试注册考试部分科目。
情况1:
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情况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温馨提示: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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