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四大名着中的《红楼梦》里我们能看到分税制的影子,特别是贾府的收入分配体制与我国目前的分税制颇为神似。
 

  分税制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来划分税收管辖权和分配税收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
 

  《红楼梦》中的贾府是个中央集权的典型代表,这种管理体制的特点是由一个*6领导或若干个领导组成的领导层(中央政府)做出决策,然后命令自上而下贯彻执行。在贾府中,贾母是*6统治者,王熙凤是实际执行人,王熙凤经贾母授权之后,在贾府里进行授权范围内的经营和管理,与收入和财产分配有关的决策和命令都是由贾母为首的*6统治阶层做出。
 

  贾府的资产主要是前人留下的遗产和几代人的收入留存。而收入主要来源于任朝廷官员(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公务员)家庭成员的薪资俸禄,皇帝及元春的赏赐,家族资产投资、从商的收益,田租收成等。以贾母为首的“中央政府”掌握了绝大部分的家族收入,这些收入通过多个渠道汇总到府里的账房。经济学家梁小民教授从《红楼梦》中读出这样的观点:在贾府的产权是贾府主子们共有的公有制(在封建大家庭中,所有制对外是一个家族所有的私有制,对内是家庭成员共有的公有制),每个人的产权并不明确。谁的政治地位高,谁就有权支配这些资产。贾府每个月的收入汇总到账房后,如何分配这些收入呢?按照历来的规矩或者贾母的旨意,给每个小家庭一定的银两用于小家庭的日常开支,同时根据每个家庭的人数、在府里承担的职责,甚至会根据受贾母的欢迎程度等因素给每个成员一定标准的月银。府里众人的教育、防卫、医疗、一日三餐等正常开支都由府里开支,并不需要每个小家庭承担。
 

  所有的收入都先入“国库”,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有些是府里直接支付,有些是每个小家庭各自承担,由此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分税制的痕迹。所谓分税制,就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来划分税收管辖权和分配税收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形成税权分离的税收征管体系。分税制并不是简单的划分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权利的问题,分税制还包括根据不同税种的特性来制订税收管辖权,以及包括专项转移支付等在内的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分税制不是我国特产,目前西方国家已普遍采用这种财政管理体制。
 

  一般来说,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90%左右,主要由税务、财政、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剩下的是非税收入。根据税种的特点,将现行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税务机关也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征收归属中央的税收和归属于地方的税收。目前,属于中央税的税种有,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中央直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等。而属于地方税的有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是中央地方共享税。而这些税种在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上也各有不同。增值税的分成比例为中央75%和地方2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分成比例为中央60%和地方是40%。
 

  分税制下,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中央政府的收入,除了支持中央各部位的政府日常开支,还有专项转移支付,比如对贫穷、落后地区的救济等,从2012年3月份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可见,2011年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占比为49.5%,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这也是十几年来,这一比例首次低于50%。在一些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难以为继的今天,这个数字背后隐藏着的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分配关系的变化颇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