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名师班
  【小编导言】高顿网校在线注册会计师频道提供: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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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境内企业债权债务的承担
  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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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9单元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内容。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进入预习备考期,为方便考生备考,高顿网校为各位考生准备了大量的2015注会复习资料,内容丰富完整,供考生们参考。【进入题库】
  【知识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1.境内企业债权债务的承担
  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承继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债务;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原有的债权债务。
  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为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倍;
  (2)注册资本在210~500万美元之间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3)注册资本在500~1200万美元之间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4)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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