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名师班
  【小编导言】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下:2015《经济法》预习考点--反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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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反补贴调查
  2.反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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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科目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四单元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内容。又一轮注册会计师备考,为方便考生们学习,高顿网校小编为考生们精心准备了CPA考试练习题,考生们可以每天练习,保持学习状态,也可以通过高顿在线题库做题,祝考生们学习愉快!【进入题库】
  【知识点】:反补贴措施
  1.反补贴调查
  反补贴调查在申请、启动、实施、终止等方面的条件和程序与反倾销调查基本相同。略有差异的是,《反补贴条例》规定的终止情形之一是“补贴金额为微量补贴”,而不是“幅度低于2%”。
  2.反补贴措施
  反补贴措施包括临时反补贴措施,取消、限制补贴或者其他有关措施的承诺,以及反补贴税,其具体内容和实施程序与反倾销措施基本相同。略有差异的是,临时反补贴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不得延长。  【高顿网校温馨提示】:考试辛苦,请一定注意身体,同时好的考试方法,好的考试辅导选择也很重要,高顿网校专注如何为考生学习提供优质服务,祝你在考试路上有帮助之手,取得理想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