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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信息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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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第六章公司治理第三节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督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的内容。
  【知识点】:信息披露的内容
  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大部分:
  一是财务会计信息,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权结构及其变动、现金流量等。财务会计信息主要被用来评价公司的获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二是非财务会计信息,包括企业经营状况、企业目标、政策、董事会成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薪酬、重要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公司治理结构及原则等。非财务会计信息主要被用来评价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是审计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评估等。审计信息主要被用于评价财务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及公司治理制衡状况。
  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最主要方法之一就是通过企业的年度报告。
  此外,良好的公司治理披露通常还包括超过最低法定或者监管要求的自愿性披露。
  加强公司治理披露,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实现:
  1.为了告知股东公司治理结构、政策和执行的力度,上市公司及大型非上市公司可在其年度报告中提供一份公司治理的声明。这份有关公司治理的声明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单独列报,并给予和董事会报告同样的重视。
  2.为了提高董事薪酬的可比性和透明度,尤其是薪酬与企业的业绩的关联程度,应当在“绩效基础”和“非绩效基础”之间分析董事的薪酬,并披露有关董事股票期权的资料。
  公司应当至少披露以下重要信息:
  1.公司财务和业绩状况。
  2.公司经营目标。
  3.主要股权和投票权。
  4.对董事会成员的和关键经营人员的薪酬政策和董事会成员的信息。
  5.关联交易。
  6.可预期的风险因素。
  7.关于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问题。
  8.治理结构和政策,包括公司治理规范或政策的详细内容,以及它们实施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