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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商誉减值测试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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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科目第八章资产减值第五节商誉减值测试与处理的内容。
  【知识点】:商誉减值测试的基本要求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所以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但不应当大于企业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应当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对于已经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不论是否存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每年都应当通过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提示】
  在财务报表中商誉的列示及减值核算的情况:
  (1)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产生的商誉,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列示,减值的核算在账簿中登记;
  (2)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产生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产生于合并抵销分录中,减值的核算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