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教材29页,为何表2-1中通过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分期确认的利息调整额之和会等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减去“银行存款”的差额?(即*9个分录),有何数学和理论依据?如何理解摊余成本的计算过程?
  答:关于*9个分录,如果从会计理论角度考虑,只需要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各1000元。教材中之所以将“持有至到期投资”1000元以“增加1250元”、减少“250元”反映,主要是为了清晰地反映企业获得此项投资的本金面值以及将来会影响利息确认的金额。
  关于摊余成本的计算,应当把握新会计准则规定下“利息”要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的原则。按照这个逻辑,本期末的摊余成本(即下期初的摊余成本)应是本期期初的摊余成本(初始确认时为取得成本)+按实际利率确认的本期实际利息-收回的与该投资相关的现金流量包括提前收回的本金或票面利息-本期发生的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