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职业资格考试,主要考核考生是否掌握和具备与其执行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具体分为三个等级:
  1、专业知识理解能力——要求考生掌握构成注册会计师知识主体的基本原理和内容。其考核办法应该为直接考法律规定。
  2、基本应用能力——要求考生在职业环境中,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态度,能够解决基本的实务问题。其考核办法可以为客观题,但不是直接考法律规定,而是考有情景的运用题。
  如2008年单选题第6题: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A.甲以房屋作价15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2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20万元出资;B.经3个以上合伙人同意,甲、乙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D.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全部亏损由甲、乙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3、综合运用能力——要求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态度,能够解决较为复杂的实务问题。这类能力要求可以考综合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