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营业额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收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