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提示】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购建(包括购进、接受捐赠、实务投资、自制、改扩建等)生产用固定资产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