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折旧
  (二)无形资产
  1.对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关研究开发支出区分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提示】如果会计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那么每期纳税调减的金额均为会计计入费用(研究阶段的支出、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及形成无形资产后的摊销额)的50%,形成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50%。
  2.无形资产在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主要产生于对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摊销年限、预计净残值的不同以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1)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法累计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