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力的定义
  投资方能够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时,称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享有“权力”。在判断投资方是否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权力只表明投资方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现时能力,并不要求投资方实际行使其权力。即,如果投资方拥有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现时能力,即使这种能力尚未被实际行使,也视为该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权力是一种实质性权利,而不是保护性权利。(3)权力是为自己行使的,而不是代其他方行使。(4)权力通常表现为表决权,但有时也可能表现为其他合同安排。
  2.相关活动
  (1)识别相关活动
  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这些活动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确定资本结构和获取融资。
  (2)分析相关活动的决策机制
  就相关活动作出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①对被投资方的经营、融资等活动作出决策,包括编制预算;②任命被投资方的关键管理人员或服务提供商,并决定其报酬,以及终止该关键管理人员的劳务关系或终止与服务提供商的业务关系。
  (3)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方能够分别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的不同相关活动时,如何判断哪方拥有权力。
  在具体判断哪个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时,投资方通常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①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②影响被投资方利润率、收入和企业价值的决定因素;③各投资方拥有的与上述决定因素相关的决策职权的范围,以及这些职权分别对被投资方回报的影响程度;④投资方对于可变回报的风险敞口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