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具备充分的记录手续,才有可能实现其他各项控制目标。例如,
  企业在收到客户订购单后,就立即编制一份预先编号的一式多联的销售单,分别用于批准赊销、审批发货、记录发货数量以及向客户开具账单和销售发票等。
  在这种制度下,只要定期清点销售单和销售发票,漏开账单的情形几乎就不太会发生。
  相反的情况是,有的企业只在发货以后才开具账单,如果没有其他控制措施,这种制度下漏开账单的情况就很可能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