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需要注意,由于新修订的准则适用范围的变化,相应成本法也仅适用对子公司的投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采用成本法核算。所以,不管是以后的工作还是考试中,大家都要注意这一变化,不能再用成本法核算了。会计准则修改之后,适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只有在形成控制的情况下,一般是指企业合并的情况。
  如果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视同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自取得之日起即按照权益法核算,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由《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转换为按《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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