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简单的职业环境上,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解决实务问题。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九节征收管理的内容。
  计算题易考点:源泉扣缴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采用公历年制,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