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4)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5)产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
  (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9)资产涉讼;
  (10)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