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应当依据的因素
  (1)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2)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3)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2.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标准
  (1)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对于多个经营者可能共同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的,或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的,这些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同时,对于多个经营者被推定为共同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解释】由于市场份额不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10的和绝对的标准,因此,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注册会计师微信号
专业的cpa考生学习平台与职业发展平台,干货满满,抢鲜分享。欢迎关注微信号gaodu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