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中心责任指标,主要是利润,在评价利润中心业绩时,至少有三种选择,即边际贡献、部门可控边际贡献、部门税前经营利润。
  考核指标及计算公式
  边际贡献=销售收入-销货成本-变动费用
  以边际贡献作为业绩评价依据不够全面,因为部门经理至少可以控制某些固定成本,并且在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的划分上有一定的选择余地。因此,业绩评价至少应包括可控制的固定成本。
  部门可控边际贡献=边际贡献-可控固定成本
  以可控边际贡献作为业绩评价依据可能是*4的,它反映了部门经理在其权限和控制范围内有效使用资源的能力。
  部门税前经营利润=部门可控边际贡献-不可控固定成本
  以部门税前经营利润作为业绩评价依据,可能更适合评价该部门对企业利润和管理费用的贡献,而不适合于部门经理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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