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通知》大致内容为,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金融企业股权激励的相关文件,没有建立股权激励计划的金融企业在新政策下发之前不得自己建立股权激励计划。只有在相关新政策下发后,金融企业才能按照规定申报、审批。
  已经经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应暂停实施,等新政策下发后按照政策进行修改之后再重新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实施。
  不仅如此,对于股东大会通过并且已经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的金融企业,相关职工和高管已获得实质性收益的,财政部要求金融企业建立台帐专项反映,等新政策明确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建立台账是为了备查,可能以后收益归谁还不定呢。”上述银行高管说。
  到目前为止,多数金融企业的股权激励已处于暂停状态。
  对于有H股上市的银行,在H股上市之时,大多建立了股权激励。根据交行2005年董事会决议初次授予H股股票增值权方案,到目前交行部分股票增值权已可以行权。交行就股票增值权于2007年所确认的支出总额为1900万元(2006年为人民币1700万元)。这与交行2007年高管的传统薪酬水平相比,是比较大的激励支出。
  “现在交行的1900万元支出并未实际支付到高管,以后怎么办还要看办法出台。”交行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交行在今年大规模小非解禁时,曾想通过回购股份给员工,一方面平稳股价,另一方面则实现了员工激励,不过现在也只能“想想而已”。
  建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分为普通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和高管的股票激励计划,2006年底和2007年4月,长江电力两次转让共8亿股建设银行H股股权,受让方为益嘉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益嘉投资”),这一家注册于BVI(英属处女岛)的投资公司,其实就是建设银行实现股权激励的通道。
  建行相关人士昨日表示因即将发布中报而不能确认其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停止。
  “我们当时按照每年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给银行资金购买股票,但现在也不知道情况如何,反正现在很少有人提员工激励了。”建行某分行一位员工透露。
  工商银行亦没有赶上股票激励计划的末班车。在2007年10月IPO招股章程中工行称,为奖励管理层和其他主要员工,董事会和股东已经通过股票增值权政策,在全球发售完成后首6个月内进行首次授予,但现今已经过了当初公告首次授予的期限,工行的股票增值权计划并没有实施。
  不仅如此,工商银行5月发布公告,鉴于有关部门正在制定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相关办法,董事会撤回了此前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2008年董事、监事报酬合同及2007年报酬合同和清算结果议案。
  中行也在2005年11月通过了长期激励政策,但与工行同样,没有下文。
  据此前媒体报道,财政部一位官员曾表示,“财政部未曾批复任何上市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换句话说,工、中、建、交、人寿在H股IPO时设置的长期激励制度(SAR,股票增值权)现在已经全面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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