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采用假设转换法判断其稀释性,并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要领:计算增量每股收益。
  首先,假设这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当期期初(或发行日)即已转换成普通股,从而一方面增加了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另一方面节约了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增加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其次,用增加的净利润除以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得出增量股的每股收益,与原来的每股收益比较。如果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每股收益,则说明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应当计入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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