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审计抽样的适用的范围
(1)风险评估程序。风险评估程序通常不涉及审计抽样。
(2)控制测试:
①当控制的运行留下轨迹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使用审计抽样实施控制测试;
②对于未留下运行轨迹的控制,注册会计师通常实施询问、观察等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此时不涉及审计抽样。
(3)实质性程序:
①在实施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审计抽样获取审计证据,以验证有关财务报表金额的一项或多项认定(如应收账款的存在性),或对某些金额作出独立估计(如陈旧存货的价值);
②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不宜使用审计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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