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范围及抵免方法
1.抵免范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抵免方法:直接抵免、间接抵免
3.计算中的几个项目:
【提示】不应作为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的情形:
(1)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怔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2)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3)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
(4)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近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5)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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