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财管》:利润分配的顺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如果为负数,不能进行后续分配;
如果为正数,进行后续分配
(2)计提法定公积金
①按照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
年初存在累计亏损:法定公积金=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10%
年初不存在累计亏损:法定公积金=本年净利润×10%
②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
(3)计提任意公积金
由股东会决定
(4)向股东支付股利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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