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看似是最简单的考试科目,但是通过率也并不比其他科目高。所以,在备考《经济法》的时候,大家也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来。在备考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重视易错知识点的归纳总结。下面高顿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易错知识点及易错题分析,平时大家也要自己进行整理总结。
知识点: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也称市场优势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9,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未必是“独占”者。
第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第三,市场支配地位是一种市场结构状态。
【例题·多选】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能够控制产品销售价格的经营者一定是该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甚至是垄断地位的买者
B.能够控制原材料采购价格的经营者一定是该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甚至是垄断地位的卖者
C.反垄断法对市场支配地位这种结构状态并无否定性评价
D.若一个相关市场中竞争者较多,竞争者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竞争,则该市场不是一个有效竞争的市场
【题目答案】CD
【答案解析】能够控制产品销售价格的经营者一定是该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甚至是垄断地位的卖者,选项A错误;能够控制原材料采购价格的经营者一定是该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甚至是垄断地位的买者,选项B错误。
【名师点评】本题正确率是16.77%。这个题目体现的知识点,属于第11章较为细节的知识点,并不是考试的重点。不过机考模式下,对教材细节多有考察,所以学习时需要对教材内容认真阅读,要有大致的印象,而题目也会对教材较为细节知识点进行设置。
知识点:办理支付结算
表五、结算方式 |
汇兑 | 汇款回单 | 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 |
收账通知 | 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
撤汇 | 汇出银行“尚未汇出” |
退汇 | 汇出银行“已经汇出” ⑴收款人拒收,银行“立即”办理退汇(明确表示) ⑵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银行应主动办理退汇(未明确表示) |
托收承付 | 适用范围 | 主体限制 | 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
内容限制 | 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
金额限制 | 每笔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为1000元) |
使用规定 | 托收 | “必须”签有购销合同,并“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
承付 | ⑴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⑵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注意】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人 |
停办托收 | 收款人 | 对同一付款人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银行暂停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
付款人 | 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银行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
国内信用证 | 特点 | “不可撤销”、“不可转让” |
适用范围 | “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
程序 | ⑴受理时,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⑵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⑶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付款,不足支付部分作逾期贷款处理 |
委托收款 |
【例题·多选】办理支付结算时,( )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B.更改过金额
C.金额大、小写不一致
D.更改了付款人名称
【题目答案】ABC
【答案解析】《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据此,A项正确;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据此,B项正确、D项错误;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据此,C项正确。
【名师点评】本题正确率是19.70%。这个题目属于综合性考察,除了掌握这些法定情形,还要注意区分“票据”与“结算凭证”不同的法律后果,比如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票据无效,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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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例题·单选】甲向首饰店购买白金项链1条,标签表明该项链为“纯白金项链”,后经鉴定实为赝品。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以甲欲欺诈为由诉至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不能行使撤销权,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
B.甲可以行使撤销权,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甲不能行使撤销权,因不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甲可以行使撤销权,因未过2年诉讼时效
【题目答案】A
【答案解析】首饰店将赝品标为“纯白金项链”,构成欺诈,属于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但甲的撤销权不能获得支持,因为自知道可撤销事由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名师点评】本题正确率是41.41%。首先确定题目中是可撤销合同,那么撤销权的期限1年,这是除斥期间。其次,区分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知识点:*6额抵押权
*6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问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6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例题·单选】2010年5月甲向乙借款50万,2010年6月10日,债务尚未清偿,甲再次向乙借款200万,同时以自有厂房设立*6额抵押权,约定在500万债权额限度内提供担保,但未约定确定期间,则( )。
A.甲2010年5月发生的债务,由于债权人也是乙,所以自动转入*6额抵押担保的范围内
B.甲2010年5月发生的债务,不能转入*6额抵押担保的范围
C.乙可以于2011年6月10日后请求确定债权
D.甲可以于2012年6月10日后请求确定债权
【题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6额抵押权。*6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6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AB错误;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6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选项D正确。
【名师点评】本题正确率是16.34%。*6额抵押与浮动抵押,是抵押制度的两个特殊情况,对其特殊规定应当特别掌握。
知识点: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期房买卖合同与现房买卖合同。
【例题·单选】 下列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B. 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该合同效力待定
C.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D.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可以在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前提下,还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题目答案】B
【答案解析】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名师点评】注意题干问的是不符合规定的是,然后再逐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考虑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是考试的重要考点,考生一定要准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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