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是怎样的?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增值税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是怎样的?
增值税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1.起征点: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举例: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且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幅度如下:
①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②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假设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按月缴纳增值税,月销售额为2000元,则小于5000元,则免税的;如月销售额为40000元,则就40000元全额计税,若征税率为5%,则税额=40000*0.05=2000(元)。
2.免征额:对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举例:个税中,每月的费用扣除5000元,以1月份为例,如王某一月取得工资为4000元,小于5000元,则不用缴纳个税,如果1月的工资为6000元,没有其他扣除项目,则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5000=1000(元),税额=1000*0.03=30(元)。
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税务师考试相关知识点的解读和难度解析可以关注高度教育税务师考试辅导栏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