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是指什么呢?今天高顿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是指什么呢?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及其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
税务登记管理:
(1)代表的的应当自领取工商登记证件(或有关部门批谁)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代表机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者驻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代表机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账簿凭证管理:
代表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申报要求:
代表机构应按照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相配比的原则,准确计算其应税收人和应纳税所得额,并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征收:
(1)按经费支出换算收人核定:适用于能够准确反映经费支出但不能准确反映收人或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
(2)按收人总额核定:适用于可以准确反映收入但不能准确反映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x核定利润率
(3)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代表机构,如能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准确计算其应税收人和应纳税所得额,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调整为据实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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