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考点总结(划线部分为必考知识点)

总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
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
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批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并报备

会计市场管理

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

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注意】还包括出版市场、培训市场、洋资格的管理。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注意】无注册会计师也无总会计师。

对会计人员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范畴。

会计监督检查

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对自我监督的再监督

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同级财政部门——地方会计学会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会计学会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注意单选题)

单位负责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但不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办理具体会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