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税款征收(多选、单选)

征收
方式

查账征收

适用范围: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如实提供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查定征收

由税务机关依据正常条件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适用范围: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可以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人。

查验征收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后征税,并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并据以征税的一种征收方式。

适用范围: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纳税人。

定期定额
征收

适应范围: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有关的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

代扣代缴

注意资金流向:代扣代缴是向纳税人支付款项同时扣收税款,代收代缴是向纳税人收取款项同时收取税款。

代收代缴

委托代征

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征收方式。

其他方式

网络申报、网络转账,IC卡纳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