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算组织程序

四个环节: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编制

预算年度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单)

预算编制依据
(多选)

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参照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各部门各单位:参照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审批

人民代表大会
审批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执行

执行部门

各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多选)

调整

调整原因
(多选)

增加支出
减少收入
总支出超过总收入
⑷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

预算调整的审批

中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