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和损益类科目。
(2)会计科目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可以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3)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的关系是:总分类科目对其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具有统驭和控制作用,而明细分类科目是对其归属的总分类科目的补充和说明。总分类科目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共同反映经济业务既总括又详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