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企业向A公司销售甲产品800件,单价300元;按17%税率计算应交的增值税,货款和增值税已全部收回,存入银行。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答案:该项经济业务应该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80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40800
【解析】甲产品实现的销售收A.=300×800=240000(元)
按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的销售额×增值税税率
该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40000×17%=40800(元)
该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涉及“主营业务收入”“银行存款”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三个账户。在现销货物时,一方面企业的银行存款增加,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应交税费增加,记入这两个账户的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