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鹤山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有关人员:
  根据《会计法》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3]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培训方式
  根据江财会[2013]2号精神,2013年鹤山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面授方式培训,培训时间3天。继续教育按属地原则管理,持证人员请选择在市财政部门备案面授学校进行学习,其他途径不予认定。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会计人员考评职称、岗位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的重要条件。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70元/人;教材:《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25元/本;《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57元/本。培训教材以自愿原则购买。
  四、报名地点
  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办(沙坪镇桂林苑3号)。
  联系话:8883757
  五、报名时间
  06月25日—2013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早上:8:30—11:00 下午:2:30—5:00
  晚上:7:30—9:00
  六、带备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七、为方便山区各镇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鹤城、址山、宅梧、共和、云乡、双合镇的持证人员可于2012年11月份留意“鹤山会计信息网”关于2013年度继续教育的补充通知,或可到各镇财政所咨询相关开展时间,也可直接到鹤山市广播电视大学报名参加学习。(注:山区各镇财会人员报名需满足如下条件:1、鹤山市辖区内证书;2、当地户籍证明或当地工作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