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级各业务主管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会〔2013〕4号)和《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湖财会〔2013〕14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吴兴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权限,由注册地财政部门分别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辖区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组织;
  2.中级、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市、县(区)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3.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律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补继续教育课时(网址:http//kjzj.zjczt.gov.cn)。
 
  二、培训对象
  吴兴区范围内,持有发证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前的所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2013年度继续教育内容包括:“营改增”会计及税收相关政策、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政策、*7财税政策、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新出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具体如下:
  1.网络继续教育内容:根据省财政厅在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发布的教学教程自主选择内容。
  2.面授培训内容: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省财政厅确定;初、中级会计人员培训内容为《2013年度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
 
  四、培训方法形式
  采用面授教育与网络教育的形式双轨运行,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鼓励引导会计人员参加网络继续教育,逐步提高网络继续教育比重。
  1.面授培训
  (1)培训教材: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征订教材;
  (2)师资培训:培训机构授课教师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培训;
  (3)考试形式:采用集中书面考试形式,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巡考。
  2.网络培训:登陆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网址:http://kjzj.zjczt.gov.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在线接受相关课程的培训,学满规定课时后,参加由市、县(区)财政部门组织网络化集中考试。
 
  五、培训费用
  1、面授培训收费按照市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湖发改费管〔2007〕177号),面授培训每人每期培训费120元,教材资料费30元,共计150元。
  2、网络继续教育收费统一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普通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9〕303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个继续教育年度100元。
 
  六、培训机构
  1.符合《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2007〕39号)、《湖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湖财会〔2008〕133号)有关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按属地原则,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有关材料备案,由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2.区级各业务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等单位根据行业或企业管理的特殊需要,拟自行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要求作为当年继续教育培训课时的,应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办班要求,在组织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报区财政局,经区财政局审核许可后组织实施,否则培训结果不予确认。
 
  七、培训登记
  1.参加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人员,完成规定的学时,并通过考核,其继续教育情况将自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2.参加其他形式继续教育的人员,其继续教育情况由培训单位协助同级财政部门登记到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3.符合《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和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湖财会〔2008〕13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人员,或参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含中专)在职学历教育当年成绩合格的人员,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注册地财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4.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的学员,可以凭相关培训证明抵免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中,参加省级以上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的学员,可以抵免当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成绩合格人员抵免继续教育培训课时的通知》(浙财会〔2012〕35号),会计人员参加2012年度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可视同完成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8个学时,并减免相应课时培训费用。上述合格人员可在2013年度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登录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点击“大赛补16学时”接受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完成16个学时即视同完成2013年度继续教育。
 
  八、培训报名时间
  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1、面授培训:2013年8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2、网络培训:2013年度网络继续教育于2013年3月1开始。
 
  九、督促检查
  1.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和检查,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相关财政部门应查明原因,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对无正当理由仍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今年将实行签到抽查制,采取发放听课证的办法,严格教学管理。
  2.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承办机构的管理,检查考核其办学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发现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承办资格。
  3.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积极引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面授教育向网络教育过渡,逐步提高网络继续教育的比例;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划定的区域组织实施,不得超区域组织。
 
  十、面授培训报名方式
  1、全区高级职称的持证人员由省财政厅组织培训,实行网上报名;
  2、全区中级职称的持证人员由湖州市财政局直接指定的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培训;
  3、初级及初级以下的会计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培训:
  (1)吴兴区范围所属各单位持证人员由吴兴区财政局组织培训;
  (2)吴兴区范围的高新区,月河、朝阳、爱山、飞英、龙泉、环渚六个街道和织里、八里店、道场、东林、埭溪、妙西六个乡镇的无单位持证人员也由吴兴区财政局组织培训。
  (3)考虑到高新区的特殊情况,其辖区内的持证人员仍由原所属乡镇组织培训。
  (4)为方便会计人员就近培训,对各乡镇持证人员,继续到当地乡镇财政所(局)报名、参加培训。其他持证人员,可到区财政局认定的各培训点就近报名、参加培训。
  (5)201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运用培训管理软件实行电脑扫描报名,参加面授培训人员报名时需随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附件:吴兴区培训单位地址及报名联系电话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2013年6月23日
 
  附件:
  吴兴区培训单位地址及报名联系电话
  培训报名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
  织里镇财政局织里镇政府前面 3218770
  八里店镇财政所八里店镇政府内 2270076
  环渚街道财政所环渚街道政府内 2532060
  道场乡财政所道场乡政府内 2045726
  妙西镇财政所妙西镇政府内 3121892
  埭溪镇财政所埭溪镇政府内 3980000
  东林镇财政所东林镇政府内 3330491
  恒生会计事务所新天地商务楼21楼 2032041
  冠民会计事务所劳动路73号三楼 2035123 2035190
  江南华欣会计师事务所 民政大楼福彩中心3楼 2888503
  正诚会计事务所现代生活广场3号楼16层 2051711 2110208
  中勤万信事务所(中瑞) 凤凰路820号美欣商务大厦9层
  3198822 2053850
  浙江税校湖州市文教二路899号(吉山五中西大门南)
  2067684,2095684,2061684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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